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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问答三
日期:2009年08月27日           来源: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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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如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1)应急救援;
    (2)食品及其原料的控制;;
    (3)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的控制;
    (4)信息发布。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
    6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哪一级卫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6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什么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6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5)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6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记录可查吗?
    有。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66、对于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应该如何处理?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67、同一违法行为,不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重复罚款吗?
    不可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68、食品安全信息如何获得?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卫生部负责统一公布:
    (1)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公布(2)和(3)项。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69、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有什么处罚规定?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70、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7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2、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3、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4、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5、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6、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7、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8、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该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71-78答案同70相同。
    79、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0、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会受到何行政处罚?
    81、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82、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80-82答案同79相同。
    83、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4、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5、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备案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6、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7、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8、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9、安排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84-88答案同83相同。
    90、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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