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问答二
日期:2009年08月27日           来源: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31、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怎么办?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32、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哪些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⑴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⑵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⑶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⑷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⑸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⑺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⑻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⑼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⑽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食品用水必须符合什么卫生标准?
    食品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GB5749-2006。
    城市为集中式给水,当食品企业自行给水(深井水)时,也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食品企业用水应加强卫生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饮水净化、消毒措施,保证给水符合卫生要求。
    34、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根据规定,下列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35、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36、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需要同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自己的生产场所里销售自己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再办理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自己的餐饮服务场所出售自己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再办理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37、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农民个人销售自己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但这里仅指农民个体户,不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8、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如何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和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食品安全。
    39、什么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是指对食品加工、运输以及销售整个过程中的各种危害进行分析和控制,从而保证食品达到安全水平。它是一个以预防食品安全为基础的食品生产、质量控制的保证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连续性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方法。
    40、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强制执行这个体系,这是因为我国食品企业的数量众多,水平高低不齐,总的来说执行的条件不成熟。
    41、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概念是什么?
    良好生产规范(GMP)是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食品的GMP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42、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他们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参加工作。
    43、什么是农业投入品?
    农业投入品是指各种化工产品,使用以后能促进农产品的生长,从而提高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农业投入品主要是指: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44、为什么要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可溯源的依据,是规范农业生产管理过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
    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5、为什么食品生产者要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实施食品可溯源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保证。
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6、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7、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供货者的哪些文件?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8、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内容?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49、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50、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何种审批制度?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51、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使用的必要,并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1)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3、国家对保健食品有哪些主要规定?
    (1)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药食两用物质。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54、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55、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食品召回制度有三方面的意义:
    (1)防患于未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体现食品经营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变被动为主动。
    食品召回可分为食品生产者的主动召回和监管部门强制召回两种。
    56、国家对食品广告有哪些要求?
    (1)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
    (2)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57、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组织和个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组织和个人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58、国家对食品检验机构有何管理规定?
    食品检验机构应取得资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结果客观公正。
    59、谁来支付食品检验费用?
    (1)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支付检验费用。
    (2)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消费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应按收费标准交纳检验费用。
    60、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三类预案。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