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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应做中期引产?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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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14-27周内需要终止妊娠 2)有严重的内科疾病,如心脏病、慢性肾炎、慢性高血压、肝炎、某些血液病,如继续妊娠可加重病情,或有遗传性精神病、严重智力障碍等。 3)妊娠期间有严重病毒感染或接受其他不良因素影响,如X线、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化学毒物等,可导致胎儿畸形,经B超检查及其他方法确诊者。 4)经绒毛或羊水检验,胎儿有染色体异常、遗传性代谢病、神经管畸形等,严重影响胎婴儿存活及今后发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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