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

什么情况下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1)妊娠或妊娠可疑者。以免造成流产或感染性流产。 (2)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性疾病等,未经治疗及未治愈者。因为,在放置节育器的手术操作中,可使炎症扩散或加重 (3)3个月以内有月经频发、月经过多(左炔诺孕酮—IUD除外)或不规则阴道出血者。因为放节育器后可能会使这些症状加重。 (4)子宫脱垂、子宫颈内口过松、重度撕裂(铜固定式IUD除外)及重度狭窄者。放置节育器容易脱落,生殖器官畸形也不宜放置 (5)子宫腔小于5.5cm、大于9cm者,因宫腔过小或过大,无大小合适的节育器可供选择,否则容易造成脱落。 (6)有各种较严重的全身急、慢性疾患。节育器出现的副作用可以增加患者的痛苦,二来还可能使病情加重。 (7)有铜过敏史者,不能放置载铜节育器。 (8)未生育过的妇女子宫比较敏感,放环后容易脱落,所以,一般不采用节育器避孕。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