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4日星期六
产假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产假的时间是根据国情规定的。《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发布)中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第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考虑到临近预产期,孕妇和胎儿变化大,容易出现血压高、浮肿、胎儿宫内缺氧、胎膜早破等情况,提前约2周休息可使孕妇精神放松,免除工作劳累,减少并发症;而产后各器官组织恢复正常需6~8周,产妇经过妊娠、分娩,体力消耗很大,抵抗力降低,需要充分时间补充营养、修复损伤、恢复健康。产后休息两个半月对产妇身体的康复十分有利。对特殊情况还可根据上述规定及孕产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办法一并执行,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妇女 和下一代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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