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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破裂是怎样产生的?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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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破裂是在妊娠晚期或分娩中,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破裂。这是产科中极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如不及时发现或处理,往往造成母子死亡。子宫破裂发生的原因如下: 1)分娩时凡有使胎儿下降至骨盆受阻的因素,包括骨盆狭窄、儿头与骨盆不相称、胎位不正、巨大胎儿(体重等于或大于4 000克)、脑积水或盆腔内有肿瘤阻塞产道等,都可使胎儿受压,子宫壁过度伸张,而随着子宫体部和底部肌肉的收缩,其长度逐渐变短,同时胎儿并不能排除体外,因而使原来只有10厘米长的子宫下段越拉越长,越来越薄,如产道梗阻仍得不到缓解,则会发生子宫破裂。 2)子宫体本身有病变或瘢痕,再次妊娠或分娩时容易发生破裂。如有剖宫产或子宫肌瘤剔除术史;子宫发育不良或畸形,以及人工流产次数过多或手术中发生穿孔;生育过多、过密等。 3)因产科手术或操作不恰当而造成子宫破裂。如在子宫口未开全的情况下做产钳或臀位牵引术等,可撕裂子宫颈或子宫下段。难产时施行其他阴道手术,机械性损伤波及子宫壁发生子宫破裂。 4)不恰当地使用催产素。合理的使用催产素可以使子宫肌肉收缩、子宫口开大,常用于引产或促进分娩。但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切忌滥用,如在先露部不能入盆的情况下切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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