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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对婴儿有什么危害?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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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8周至37周前终止的称早产,所生的新生儿叫早产儿。早产儿个子小,体重轻,体重小于2 500克,身长小于45厘米,器官发育不成熟。近年来,虽有一些胎龄不满28周,体重低于1 000克的胎儿娩出后经精心喂养有存活者,但早产儿的死亡率仍较高,占新生儿死亡率的75%,且多发生诸如肺透明膜病、颅内出血、低血糖、硬肿症、败血症等,即使生存,也常有智力低下,视力、听力障碍等后遗症。所以,预防早产是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残疾儿发生率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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