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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有哪些?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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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依次为: 1)产科出血:包括流产、宫外孕、葡萄胎、胎盘异常出血、产后出血等。这些死亡多数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定期做产前检查,如有出血及早到医院治疗,一般出血是可以控制的。 2)妊娠合并心脏病:因妊娠时心脏的负担明显增加,所以,心脏病人怀孕前必须取得心脏科医生的同意,并在产科和心脏科医生的共同监护下进行孕期保健,否则怀孕是危险的。 3)先兆子痫:重度先兆子痫尤其子痫是非常危险的。定期进行孕期保健,测血压、查尿蛋白等,稍有异常及时治疗,是可以早期发现先兆子痫并积极治疗,防止子痫的发生。 4)产褥感染:产褥感染多因个人卫生状况差、产后机体抵抗力低,或临产接生时未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程。目前由于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及抗生素的应用,因产褥感染而导致的死亡产妇人数正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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