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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孕妇能继续妊娠吗?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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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如合并甲型肝炎,应在孕早期(怀孕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以免加重肝炎病情。如果肝炎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大多数学者主张积极治疗,不宜终止妊娠,因为此时引产风险与足月分娩相同,,而且使用引产药物、麻醉、手术、感染等,也会加重肝脏的损害。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为挽救孕妇生命必须考虑终止妊娠。肝炎孕妇分娩时,由于疲劳、出血、手术等等,会增加肝脏负担,使病情加重,甚至导致急性肝坏死,最后由于出血、肝肾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所以,在妊娠晚期如合并肝炎时,要加强对肝脏保护,防止产程延长,预防出血和感染,并要密切观察肝功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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