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3日星期五
患有心脏病的孕妇应注意些什么?
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孕妇,应该准备妊娠前到医院检查,明确心脏病的种类、心功能情况,让医生帮助判断是否适宜妊娠,或是否需要适当治疗后方可妊娠。如未进行前述咨询,一旦发现妊娠,应立即到医院检查,明确心脏病的病因、病变程度、病程、心脏代偿功能,以决定是否可以妊娠。应听从医生的劝导,不宜妊娠者应于孕12周内施行人工流产术。一旦允许妊娠,应重视进行规律产前检查,并且建议去综合医院保健分娩年,并与心内科医生共同保健,在妊娠进展过程中,不断评价心功能,以决定是否能继续妊娠。心脏病孕妇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与感染,未经产前检查的心脏病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是有过产前检查的孕妇的数倍至10倍。检查应从早孕开始,检查次数及间隔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除了产科检查外,对心脏病应通过各种客观检查做全面估价。
预防心力衰竭,安排好工作、生活,每日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劳,防止情绪过度激动。孕4个月始限盐,一天食盐不超过4~5克。积极防止并及早纠正贫血、维生素缺乏、蛋白质缺乏及感染。提高对心衰的认识,早期心力衰竭表现为轻微活动即有胸闷、气急、心悸。如果休息时心率大于110次/分,呼吸大于20次/分,夜间常胸闷,需起床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者,应警惕早期心衰的可能,及时就诊处理。心功能I、II级的产妇可以阴道分娩,产程开始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适当使用镇静剂,手术助娩缩短第二产程,胎儿娩出后腹部置沙袋,以防腹压突然下降而发生心衰。尽量不使用宫缩剂,输液输血注意滴速不能过快。心功能III、IV级的产妇,一般不能耐受产程,可酌情选用剖宫产。产后1周尤其24小时内,由于回心血量骤然增加,仍然易发生心衰,因此应密切观察心率、心率、呼吸及血压变化。继续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一般产后10~14天后病情平稳方可出院。心功能III级以上不宜哺乳,凡属不宜妊娠者应严格避孕或进行绝育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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