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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孕门诊要做哪些事?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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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妇女一旦确立继续妊娠,应尽早去医院进行产前保健。在孕12周以前应完成早孕初诊检查,第一次早孕检查非常重要,它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全面病史询问、体格和化验检查。要了解孕妇月经周期;有无异常分娩史;有无心、肺、肝、肾等内科疾病;直系亲属中有无高血压、糖尿病、遗传病;怀孕后有无高烧、流感、感冒、风疹等病毒感染;有无接触放射线、注射防疫针;使用过什么药物等。还要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化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感染疾病筛查(艾滋病、梅毒、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目前在妊娠早期也建议进行相关染色体疾病的筛查(如21-三体综合征等)。根据结果对孕妇健康情况做一全面了解,决定能否继续妊娠。 2)除了有流产史或此次妊娠有过流产表现的孕妇外,都应建议孕妇做阴道内诊。检查阴道、宫颈有无异常;子宫增大与孕周是否相符,以便正确估计孕周;子宫、卵巢有无异常;产道、子宫有无畸形等。 3)发现内外科等合并症要考虑与妊娠的相互关系、评估继续妊娠的风险、权衡利弊。病情允许继续妊娠时,要积极治疗合并症,药物治疗时应选择对胎儿无影响或影响小的药物;不宜妊娠者要及早终止妊娠。治疗妇科病要尽力避免流产,保护胎儿。 4)孕8周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敏感时期,在此期间若接触大剂量放射线,服用对胚胎有害的药物或有病毒、细菌感染,容易导致胎儿畸形,但是否终止妊娠需要向相关专家咨询,视具体情况决定。 5)高龄(35岁以上)、有多次不良产史,如流产、死胎、畸胎、婴儿染色体异常等孕妇,目前最早可在孕6~10周左右行胚胎的绒毛活检,检查胎儿染色体,或于孕16~20周左右行羊膜腔羊水检查和于孕中晚期行脐血检查,以诊断胎儿有无遗传病或畸形的可能。 6)进行早孕卫生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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