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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损伤有何临床表现?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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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后,所受损伤随着时间的推移按不同阶段发展变化。各阶段的长短和发生的时间取决于剂量。低剂量照射一般不会导致人体放射性损伤及引起放射病。 受到贯穿电离辐射源的全身照射后,其典型过程是:首先是初期,症状有恶心、呕吐、疲劳和可能发烧及腹泻等,然后是时间长短不同的假愈期。接着是极期,特征是感染、出血和胃肠症状。 局部照射,随受照射剂量的不同在受照区可能产生红斑、水肿、干脱皮、起水疱、疼痛、坏死、坏疽或脱发等现象和症状。局部皮肤损伤随着时间慢慢发生变化,通常是几周到几个月,可能变得很痛,常用方法难以治疗。 部分身体照射会导致上述不同症状的综合症状,其类型和严重性取决于身体受照射部分所受剂量和受照射部位大小。其他症状可能与所涉及的组织和器官的位置有关。 摄入放射性物质造成体内污染的患者通常没有早期的症状,除非摄入量很高,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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