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

劳动者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职业危害,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否有知情权?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有这个权利。《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未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或故意隐瞒公布的内容的,均属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