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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贝类运输销售的卫生要求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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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运输渔船(车)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卫生,减少污染;外运供销的鱼类及水产品应达到规定的鲜度,尽量冷冻调运,用冷藏车船装运。 鱼类在运输销售时应避免污水和化学毒物的污染,凡接触鱼类及水产品的设备用具应由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提倡用桶或箱装运,尽量减少鱼体损伤。 为保证鱼品的卫生质量,供销各环节均应建立质量检收制度,不得出售和加工已死亡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及各种贝类;含有天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魟鱼等必须去除肝脏,河豚鱼不得流人市场,应剔出并集中妥善处理。 有生食鱼类习惯的地区应限制食用品种,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卫生部门可根据防疫要求随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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