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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类屠宰的卫生要求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附件内容: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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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前牲畜应停食12~24小时,宰前3小时充分喂水以防屠宰时牲畜胃肠内容物污染肉尸;测量体温(正常体温:猪为38~40℃、牛为37.8~u39.8℃),体温异常应予隔离。屠宰程序为淋浴、电麻、宰杀、倒挂放血、热烫刮毛或剥皮、剖腹、取出全部内脏(肛门连同周围组织一起挖除),修割剔除甲状腺、肾上腺及明显病变的淋巴结。肉尸与内脏统一编号,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查处。经检验合格的肉尸要及时冷却入库,冻肉入冷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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