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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附件内容: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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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疑似症状之一并经确诊后,即可诊断为麻风病: (1)疑似:①浅色或淡红斑并确有麻木现象;②外周神经损害,表现为手、足和/或面部的麻木和肌无力; (2)确诊:①皮损切割涂片抗酸染色阳性;②皮损活检病理真皮中神经分支有单核细胞浸润、特异性肉芽肿和/或抗酸菌阳性。 如发现了疑似病例,但又未能确珍时,应在不治疗的情况下,在3-6月内对患者重新进行体查,看症状进展情况并确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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