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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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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名味素,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是食品增鲜剂,最初是从海藻中提取制备,现均为工业合成品。   (1)毒性: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常规食用量对人体无害。   中毒表现: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此现象多出现在中餐用餐后,因此有些西方人将此现象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但此现象和进食味精的关系至今未能证实。 (2)紧急处理:误服过量味精后勿须特殊处理。出现“中国餐馆综合征”者也可口服维生素B6,每天50毫克。 (3)中毒预防: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但不要使用量过大,一般每天每人食用量不要超过2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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