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纪念日

4月最后一周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日期:2009年09月28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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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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