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甲型H1N1流感

甲型H1N1流感知识问答第三部分
日期:2009年08月27日           来源:北京卫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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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17.中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18.出、入境人员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19.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人员医学观察及生活如何得到保障?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20.甲流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甲流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甲流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甲流诊断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21.经济困难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救治费用如何解决?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22.如何保护甲型H1N1流感防治人员的人身安全?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总结出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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