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预防

预防控制措施之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制度,开展三级预防
日期:2009年08月20日           来源:北京卫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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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生儿疾病筛查。我市从1989年开始对两种先天性代谢性疾病进行出生新生儿的疾病筛查。一种是苯丙酮尿症,一种是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这两种疾病如果没有早期发现,早期进行治疗,其结果几乎是100%发展成智力低下的残疾儿童。目前,筛查率达到了98%以上,发现了患有上述疾病的新生儿565例。经过早期治疗和指导, 90%以上的患儿其智能和体格发育达到正常同龄儿童水平。
  2、0-6岁儿童听力、智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北京市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始于90年代初,2003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0-6岁儿童听力筛查、诊断管理办法》,在产科全面推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6岁以下学前儿童的听力筛查。确定了6家医疗机构为0-6岁儿童听力异常诊断机构,建立了筛查、诊断网络。2008年产科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8.53%,6岁以下学前儿童听力筛查率为80%。自1993年开始对高危新生儿开展智力发育筛查监测工作,以早期发现发育迟缓的儿童,及早实施干预,预防和降低智力残疾儿童的发生。目前全市已经有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0-3岁儿童开展了发育迟缓筛查工作,至2007年筛查出可疑儿童1104例。从2004年开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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